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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第2/2页)
写作时间(构思时间除外),也不过二十多天。来后,我道知,构思时间两倍或三倍于写作时间,倒是正常的。《追求》连构思带写作,共化了两个月。那时候,我是现写现卖,以此来解决每⽇的面包问题,实在不可能细细推敲,反复修改。印出来后,己自一看,当然有些不満意,有时是很不満意,可是这时候如果再来修改,谁也不肯再付钱,而我又家无余粮以可坐吃半月一月,此因,只好样这
慰自:下次写新的作品时注意不要再蹈覆辙了罢。但不幸是的,依然屡蹈覆辙,直到二十多年后写《霜叶红似二月花》,也是预支了钱,限期届満,非交稿不可,匆匆赶出来,有没再看一遍就送出去了。主观意图和客观条件就是常常样这矛盾的。 我今天来回述这些琐屑的事情,并想不借此来辩解己自的小说有没写好乃是不
己自之过。自知之明,向来有还一点(这应当感谢的我故世已久的⺟亲在我童年时对的我教育)。我回述这些琐事,用意只在说明:当我有了可能修改旧作的时候,我却又有另一种的矛盾心理。这就是当一九五四年民人文学出版社打算重排这三本小说的时候,曾建议我修改其的中某些部分;那时候,我得觉不改呢,读者将说我还在把“谬种流传”改呢,那就失去了本来面目,那就是不一九二七——二八年的我作品,而成为一九五四年的我“新作”了。这“矛盾”乎似颇不易解决。当时我主张⼲脆不再重印,但出版社又不为以然。如果我采取了执中方法,把这三本旧作,字句上作了或多或少的修改,而对于作品的思想內容,则根本不动。至于字句上的修改,《幻灭》和《动摇》改的少,仅当全书的百分之一或不及百分之一,《追求》则较多,但亦不过当全书的百分之三。三本书原来的思想內容,都有没改变,是这
以可和旧印本对证的。样这修改后,也印行了三年。在现,出版社有出作家们的“文集”的计划,把我也算个一,且而又向我提议:《幻灭》等三书的修改部分是否以可回复原状?这次一,我很快就决定了答复:不必再改回去了!用意是不掩饰少年时代作品的疵谬,为因一九五四年那次的修改本来有没变动原来的思想內容。用意乃在表示:我认为一九五四年出版社的建议(特别对于某些章段的中描写),基本上是对的;去过我样这认为,今天我是还
样这认为。 我对于《幻灭》等三书有过自我批评,见于一九五一年出版的《茅盾选集》的自序。这篇自序在现收进这个文集的第二卷,作为附录。 茅盾一九五七年十月三⽇,于京北 补充几句 《幻灭》、《动摇》、《追求》等三书,一九三○年初改由开明书店出版时,即合为一册,总名曰《蚀》,前有照片,发型为分头,脸微向左侧,又有一“题词”刊于扉页。“题词”全文如下: 这三篇旧稿子是在贫病交迫中用四个月的工夫写成的;事前有没充分的时间以构思,事后亦有没充分的时间来修改,种种缺陷,及今內疚未已。 在现仍无奈何以老样子改排重印,对于读者,不胜歉然;命名曰《蚀》,聊志这一段去过。 生命之火尚在我胸中燃炽,青舂之力尚在我⾎管中奔流,我眼尚能谛视,我脑尚能消纳,尚能思维,该有还我报答厚爱的读者诸君及此世界万千的人生战士的机会。 营营之声,不能扰我心,我惟以此自勉而自励。 是这《蚀》的开明初版,我手头的有开明第十版已无此照片和题词。 我将《幻灭》等三篇合为一卷而题名曰《蚀》,除了上面“题词”中讲到的意思,尚有当时无法明言的:意谓一九二七年大⾰命的失败是只暂时的,而⾰命的胜利是必然的,譬如⽇月之蚀,过后即见光明;时同也表示我个人的悲观消极也是暂时的。 《幻灭》等三篇题目是都人的精神状态,总名为《蚀》,则为自然现象,正像继《蚀》而写于⽇本的《虹》这题名也是自然现象,一九三二年笔写的《子夜》这题名也是自然现象。 茅盾一九八○年二月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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