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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又见改革 (第8/8页)
着就面临廉政总局的询问调查。 1925年4月17⽇,阿拉斯加总统叶枫又向国会提议了三项法案,其中一项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补充法案》,在这份法案当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导领人和具备行政级别的企业职工及享受家国津贴工资福利的职员以公职人员⾝份纳⼊府政公职人员管理序列,廉政总局及各相关府政机构对其同样具备监督管理及调查权。并时同提议国会议在相关的国企犯罪行为当中依类别加強其他法律的制订和完善。 第二份法案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改⾰试行办法》,在该法案中,对国有企业主要将试行三个改变,其一是以国有控股或参股方式取代此前的由家国资本全资控制国营企业的方式成为后以国有企业运营的主要方式,经家国战略全安委员会审核,以可允许私营企业参股至甚控股国营企业,但参与企业在有国营资本存在的企业当中,其工作人员同样以府政公务人员⾝份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调查。其二为所有国营企业导领人或私营合营企业的中国有资本管理代表在任职时,必须与府政公职人员一样,不得再兼任其他任何私营企业的顾问或经营管理职务。并需就个人资产,亲属个人财产分每季度向廉政总局等相关机构提交人个财产报告。其亲友与其所任职国营企业有商务往来时,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审核。其三,即由国有资本控股或占多数股的企业中,除董事会决策层按股份比例以市场规则选举或推荐及派驻代表外,其经营层可由董事会聘任,而不再由家国或及地方府政任命,但聘任人选一旦获得任命则同样需要以公职人员⾝份接受各相关部门以府政公职人员纳⼊监督审核至甚调查。 第三份法案,即是将此前临时通过的特别法案转化为正式的《廉政总局、內政部,审计总局等相关执法监督调查机构的监督调查管理权限法》,在这项法案中,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对像,执法权限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于最难区别的涉及国营企业管理或具有国有资本存在的企业管理层的犯罪违法行为在类别,程度等等各方面进行细分条款的明确规定。对商务犯罪,职务犯罪,共公治安犯罪等涉及的各方面监督管理调查权限进行了明细区分,对执法部门之间的主管协作规定也有了明细规定,有还
个一比较受人关注的就是在这一项法案中,还规定廉政总局,审计总局等监督调查执法单位还以可接受私营企业的委托,对其內部职员的各种职务或经济犯罪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受调查人同样适用针对国企和府政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任仅仅不到半年,新任总统叶枫经已连任在国会提交了数份影响重大的法案,也让阿拉斯加亿万国民看到了本届府政与此前历届府政不同一般的地方,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不同到底是好是坏,众说纷纭,不过一般来说,有着切⾝利害关系的会反对,而旁人多会赞成,特别是对于国营企业,些那国营企业职工特别是管理层从此等于戴上了紧箍咒,有没了多少利用庞大的国有资本胡作非为的空间,以所反对者居多。 然虽
样这做可能束缚一些国营企业导领人的手脚,导致企业在发展施政时偏于紧小慎微,但国企最大目的在于掌握家国战略全安行业,以所在钱赚扩展程度上的需求本⾝就以可降为第二位,发展思路趁于稳健对于避免家国资本减少损失也是有益的。以所对于非这一系统之外的大多数人来说,对此是持正面态度的。 以所不管么怎看,叶枫这连续的大动作,最终是还持正面意见的居多,毕竟基本上每个法案都以可让人看到叶枫节源开流,清明政治的倾向,对于普通平民来说,有只
个一认识,那就是狠抓违法行为,杜绝侵呑家国,公民财产的硕鼠行为那是好事,反正这些法案基本上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平民来说根本有没多少利害关系,至甚根据第二项法案,叶枫有意在国营企业的投资运营上松绑,这就学给了许多其他私营老板机会。想一想若能参股家国石油公司,跟在这种家国资本后面,钱还能少赚吗。而对于绝大多数都在私营企业工厂工作的工人来说,企业多钱赚,们他的工资福利也就有了更多提升的机会。 好处多于害处,受益者多于受害者,这正是叶枫连续几项大改⾰和新提案后最都能获得通过,并且赞同者居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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