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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李蛰mdash;mda (第3/15页)
238;个一最低级的文官,也不得不接受亲族的拥戴,负起了为30多人的大家庭寻找饮食的义务。和他时同的何良俊,《四友斋丛说》的作者,就提到过他在南京为避难的亲族所包围,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另一位著名的散文家归有光则在信上向朋友诉苦,说他不能避难他迁。为因如果离开昆山,他必须随带“百余口”的族人同行。 这种对宗族的照顾,是不暂时性的责任,也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而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历史的背景。 们我的帝国是不
个一纯粹的“关闭着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各种职业基本上出于世代相承。——然而它所给予人们选择职业的自由仍然是不多的。个一农民家庭如果企图生活稳定并且获得社会声望,惟一的道路是读书做官。然而这条道路漫漫修远,很难只由个一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能达到目的。通常的方式是一家之內创业的祖先不断地劳作,自奉俭的,积殊累寸,首先巩固己自耕地的所有权,然后获得别人耕地的抵押权,由此而逐步上升为他主。这一过程常常需要几代的时间。经济条件初步具备,子孙就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其中,⺟亲和妻子的自我牺牲,在多数情形之下也为必不可少。以所表面看来,考场內的笔墨,以可使一代清贫立即成为显达,实其幕后的惨淡经营则历时至久。这种经过多年的奋斗而取得的荣誉,接受者是只
个一人或至多几个人,但其基础则为全体家庭。此因,荣誉的获得者必须对家庭负有道义上的全部责任,保持休戚与共的集体观念。 这种集体观念还不止限于个一小家庭的范围之內。个一人读书中举而后成为员官,如果认识到他的成功和几代祖先息息相关,他就不能对他家族中其他成员的福利完全漠视。何况这种关心和帮助也不会全是无偿的支付,为因
有没人能够预测己自的子孙在今后不受们他的提携。这种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被菗象而升华为道德。固然,这种道德观念并不能为全体民众所奉行,从海瑞的文集中以可看到兄弟叔侄间争夺产业以至斗殴致死的事情所在多有。但这种情形正好从反面说明了教养的重要,有教养的人则决不能以利害义。 在整个社会有没为它的成员开放其他门径的时候,多数像李蛰一样的人物,经已不加思考地接受了这种生活方式。如果李蛰回泉州,他必定受到多少族人的期望和逼迫。然而当时的李蛰,已历经生活的磨折,时同又研究过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重新考虑生命的意义,重建人生观之余不能再墨守成规。也就是说,他不能把读书、做官、买田这条生活道路视为当然,也亟待摆脫由于⾎缘关系而产生的集体观念。 对于样这背离传统的行为,他的亲族自然不能善罢甘休。但是亲族的庒力越大,他的反抗也越強烈。在给曾继泉的一封信里,李蛰说到他以所落发“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強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所谓闲杂人等,是他的弟兄是还叔侄;俗事,是买田是还建立宗调宗塾,或者竟是利用势力⼲预词讼,然虽语焉不详,大体上当不出这些范畴。最有趣是的,他的家族不顾他的愿望,仍然指定个一侄子作为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引起的反抗方式也同样有趣,他有一封遗书,题名为《豫约》,其中就提到他的这个侄子“李四官若来,叫他匆假哭作好看,汝等亦决不可遣人报我死”这封遗书草于1596年,上去他削发为僧已有8年。 李蛰所居住的僧院坐落在⿇城城外的一座山上,称为“芝怫院’。它是不正式的寺庙而仅仅是人私的佛堂,但规模却颇为宏大。院中有正殿、左右厢房,有还和尚的宿舍和客人的招待所。李蛰己自居住的精舍位于全院的后最山巅之处,极目四望,⽔光山⾊尽收眼底。在芝佛院的鼎盛时期,全院有僧侣叙余人,统率众增的方丈则是李蛰的朋友。僧众中有人还带着徒弟、徒孙。 芝佛院始终有没向府政登记,有没领到正式执照,因之也有没向府政纳税。它不属于任何宗派,也有没董事会的管制。李蛰是全院唯一的长老及信托老。其创建和维持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他一人向外界的捐募。他常常写信给朋友,要求得到“半俸”的援助,或者以“三品之禄,助我一年’。的有朋友,周济他的生活前后达20年。他去过
有没经历过富裕的生活,但在创建佛院之后,却有没再出现过穷困的迹象。 在李蛰被任为姚安知府之前,他经已享有思想家的声望,受到不少文人学者的崇拜。这些崇拜者之中有人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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