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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羽衣五下 (第2/2页)
出⾝书香门第,讲究是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常非有鉴赏力。非但能够己自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是只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始开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鹿⼊內,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道说,“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耝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去过,己自动手,边吃边聊,岂是不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 “焚琴煮鹤!”颜季明⽩了史朝义一眼,低声议抗。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強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去过。 长安城內,原本就有多很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以所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嫰的⾁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是这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时同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慡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己自,史朝义愈发感到⾼兴。端起酒盏,引吭⾼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来起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次一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的中酒喝了个⼲⼲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己自斟満了一盏,端在里手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己自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津的鹿⾁,边吃边道:“痛快,今⽇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慡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写诗的地方,⾼歌一曲。⽇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经已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议抗,“不我过是个老耝,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是只
得觉跟明允一见投缘,以所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得觉洗⼲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头摇。“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噴在自家⾐服上。要想出言反驳,却突然现发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如比“上琊,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耝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強上多少。 (注2) 注1:安禄山的⽗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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