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第3/5页)
始你们刻意瞒我,找了个古代人要我上她的身,说好听点是给我重回人间的机会,难听点根本是惩罚我!还敢说我为难你,你们不要为难我这个凡夫俗子就好了。    “小力点,拜托你。”招架不住夏安一连串的指责,-一三无措的不知如何以对。    怎么,我喜欢用力想,我爱用力想,犯了你们的法啦?    “不是,只是…”惨了,她再不放低脑波动,他和判决使者就真的要到人间受轮回之苦了。    只是怕我太大力想有人会遭殃?夏安不怀好意的刺探。    “你…你早就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哼!我只知道有两个企图不良的使者想一手遮天?    完了,她统统知道了!-一三有如泄气的皮球般,面容惨白的看着她。    哈!看来她是蒙对了。他们真的背着她干害人的事。    到底他们的阴谋由何开始,下面还计划了什么?除了他们,有多少使者是共犯?    好了,咱们把话都说开,是你要自动带我离开呢?还是要上面那个贼使者来带?夏安往上瞪了一眼。    “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一三乖乖的回道。    那找个有能力的使者来做啊!反正都是你们的同事。    “不行的,若是找勾魂使者帮忙,老大就会知道。”    不敢找别的使者又怕老大知道,那代表共犯不多罗!    说,你们桶的楼子到底有多大?    没见过如此凶悍的人,-一三现在的心情有如面见老大时那种忐忑不安、手足无措。在别无选择的情形下,他只好老老实实、一字不漏的全招了。    太好了!她的一生,竟给两个胡涂使者终结。夏安气得说不出话来。    “前因后果你都清楚了,希望你能帮个忙,待在欧阳琳的身体里,把剩下的阳寿过完,我和判决使者会非常感谢你的。”    不可能!夏安一口回绝-一三的要求。她若是一辈子困在此,那她手上未破的案子怎么办?    “呃…那要怎样你才能答应留在这里?”她称得上是恶女-一三心想。    我要回去。夏安固执的用脑念力回答。    “如果我们让你实现一个愿望呢?”第三个声音突然响起。    “判决使者!”    判决使者!    夏安和-一三同时叫着突然出现的人。    判决使者待在上头不放心,便往下偷窥了一眼,不看还好,一看可让他心惊胆战。他错了!他原以为夏安应该很好打发,没想到她不但不好打发,还聪明的套出他们的加密。    什么都可以?手上握有的筹码,夏安想着要如何获取最优渥的交换条件。    “是的。”为了不受轮回之苦,判决使者豁出去了。    好,我要杀我双亲、同事的凶手绳之以法。    “成交。”    真的?夏安眨眨眼,没料到判决使者会那么爽快答应。    “使者订下的契约,不会骗人。”    不骗人,只会拐人。她嘲笑的想。告诉我,你要怎么捉人?    “我会提供你叔叔线索,由你叔叔亲手侦办,你意下如何?”反正在历史纪录本中,案子最后是由她叔叔侦破的。    你怎么不直接把人送到我叔叔那儿?    开什么玩笑!倘若他真到人间帮她叔叔破案,那和遮掩她的事是一样大的罪,他何苦来哉!“提供线索让你叔叔破案建功不是更好。”    夏安闻言,思忖半晌,为完成大我,她愿意牺牲小我。何况她孑然一身在哪里都一样,答应他们还可帮叔叔破案又能升官。    好,成交,从此以后我就是欧阳琳,夏安这个人不存在了!    看来事情算是有圆满的结局,-一三直呼庆幸。    这时有人开门进来,一抬头便看见坐在床上的欧阳琳,登时兴奋的大叫:“醒了!小姐醒了。”    欧阳琳还没看清来人是谁,那名丫鬟又往外冲,只听到她边跑边大声嚷嚷,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小姐醒了”    不消片刻,杂沓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涌向房门。    有人来了。欧阳琳紧张的朝门口张望着。    “你最好假装虚弱躺下,免得吓到这些人,他们进来了-一三,这里交给你了,我先回去。”判决使者吩咐完后便消失了。    我现在喉咙像火在烧,全身骨头也不知怎么搞的像要散掉似的,你帮我解除吧!她慢慢躺回床上,要求着-一三。    “喉咙和酸痛过几天就好了,你别再发出怪声,不然别人会以为你疯了。”    混蛋加三级!死-一三。    “哈!女孩子家,别说脏话。”    你管我!不帮忙除去身上的痛,还敢教训我。    臭-一三,刚才还吓得跟老鼠一样,现在竟和她唱起反调。她在心中暗骂。    “我全听到了。”    “你们没事做啊!还不去请大夫,并告诉夫人小姐醒了,别一窝蜂挤在门口。”小春指挥一群挤在房门的人。    接下来又是一阵脚步声,站在房门外的人领命办事去了。    确认无声后,欧阳琳睁开眼睛朝房门方向偷瞄,赫然发现还有一个丫鬟没走。    “小姐,你醒了!谢天谢地!小姐怎么做这种傻事?你若走了,夫人怎么办?你叫小春怎么办?醒了就好,就好。”她拭着泪笑道-    一三,她是谁?欧阳琳询问着站在一旁的-一三。    “小春,你的贴身丫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